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文书的图版本以《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为名,由北京图书馆出版社自2005年开始出版,煌煌146册,至2012年出版完毕,国图所藏16000多号敦煌文书的全貌终得以展示。
利用《国图藏》新刊图版,笔者粗略统计其中有数十件敦煌契约文书,但除了十多年前《敦煌契约文书辑校》所刊布的8个卷号(即北收43v贴片、北余81v、北生25v、北剑98、北咸59v、北乃76、北周14、北殷41与41v),国图藏敦煌契约文书目前尚未有人全面整理公布。即使在《辑校》中,也存在着一些文书编号引用有误、定名定性不确等问题,以及文书的旧编号与《国图藏》新编号的对应也是当前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本节即以“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契约文书”为题,首先对已刊契约文书的新旧编号对应及内容等略作刊补,其次将未刊国图藏契约文书(按照新刊图版的统一流水编号)逐一过录,并就相关问题稍作探讨。
《国图藏》以“BD”为首将所藏敦煌文书统一编号刊布,但因国图所藏敦煌文书曾多次编目,且来源成份较为复杂,因此在正式行文前,笔者先利用前辈的成果以及《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与《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总目》,将有关国图藏敦煌文书的来源、历次编目与新旧编号的对照情况稍作梳理,以便正文论述。
1910年,清朝学部将敦煌文书解运北京后即入藏京师图书馆,图书馆从中挑选了一批较为完整的文书,按千字文顺序(每字下系100号)从“地”至“位”(编至79号)87字(“天”“玄”“火”三字缺)编得8679号,于1911年完成,题名《敦煌石室经卷总目》。1931年3月,陈垣利用前人成果及原千字文编号而编成《敦煌劫余录》,作为“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专刊之四”出版,著录扩充至8743号(上世纪50年代国图拍摄敦煌文书缩微胶卷即依托这一编号)。1935年,图书馆又编成更为完善的分类目录《敦煌石室写经详目》,编号仍为8679号,此次编号为后人沿用,在《国图藏》中对应的新编号为BD00001—BD08679号,这批文书的图版位于本套书的第1至103册。
上世纪20年代,国图成立写经组,专门从事敦煌文书的整理、编目、研究。1927年,国图在上次编目所余的残卷中又挑出相对完整的一批文书(1192件),衔接上千字文编号排序,从“让”至“朝”(编至92号)12字(“吊”“民”“伐”“罪”四字缺)编得1192号,按《敦煌石室写经详目》体例,至1935年编成《敦煌石室写经详目续编》。这次编号在《国图藏》中对应的新编号为BD08680—BD09871号,这批文书的图版依次位于本套书的第104至106册。
此次编目所余的两箱敦煌文书(主要是残片、护首、素纸,共190包)存放在国图善本书库,后渐被遗忘,直至1990年才被“重新发现”。图书馆遂组织专人对这批残卷进行了清点,后统一编为“临”(简作“L”)3879号。这次编号在《国图藏》中对应的新编号为BD09872—BD13750号,这批文书的图版依次位于本套书的第107至112册。此外,这6册书中还收有50件其他编号的敦煌文书图版,如旧编为“简”、“登”、“善”字号的8件文书,以及14个空号,这批文书或残件对应的新编号延续为BD13751-BD13800号。此外,这次编目还剩了一些残卷、残绢、残麻布、唐卡、缥带、麻绳等残片,始终没有编号,在国图藏敦煌文书最后出版时才得以著录。
新中国成立后,1950-1965年通过文化部调拨、求购、社会各界捐赠等多种途径,国图又征集了1000多件敦煌文书入馆,1980年,图书馆从中挑选了1560件文书拍摄缩微胶卷,并统一编为“新”号。1981年,以这批文书为主编成《敦煌劫余录续编》,其中著录了1065号。1986年起,又有一些文书陆续进入“新”号序列,最终编得“新”1600号。这次编号在《国图藏》中对应的新编号为BD13801—BD15400号,这批文书的图版依次位于本套书的第113至143册(部分)。
国图历年来修复敦煌文书时发现有些文书内裹杂若干和本卷无关的残片,以及从文书背面剥离下来的补纸也编为“临”号,即L4001—L4507号,这批编号在《国图藏》中对应的新编号为BD15996—BD16445号,这批文书的图版依次位于本套书的第145至146册。此外,第143-146册中还穿插收入了旧编为“简”、“善”、“登”字号(如金石组保存1件归入敦煌特藏库、归入过善本书系列的文书、民族语文组保存的文书等)的数百件敦煌文书,以及若干空号,故国图藏敦煌文书的最终编号为BD16579号。
一、《敦煌契约文书辑校》所收国图藏敦煌契约文书
《敦煌契约文书辑校》将所收契约文书按买卖、便贷、雇佣、租佃质典、凭约、分书放书遗书、性质不明等分为七类,这样虽便于研究者按类索求,但也无形中割裂了每件文书的原貌,故将《辑校》所收国图藏契约文书按其旧(千字文)编号及所对应的新“BD”编号次序刊补,以求最大限度地体现每件文书的原貌。
(一)北收43v贴片
北收43v贴片,存3行,抄于原卷背面,《辑校》定名《天复九年(909)杜通信便粟麦契习字》(便贷类)。
据《国图藏》,该文书正面抄《妙法莲华经卷三》,对应新编号为BD01943;文书背面的补纸上即抄该契约,对应新编号为BD01943v,定名《天复九年杜通信便麦粟历》。
该契约《辑校》与《国图新》皆有相关录文参考,但略有不同,且定名中有“契”、“历”之别。
BD01943v号、BD16563号
BD01943v号是裁剪而成的补纸,因此很难判断原卷内容的完整性,以及是否为实用契约或仅为文稿抄件,故《辑校》定名中的“习字”似显多余,而参照其他相近时期便贷类契约的格式及用语,如S.5811《乙丑年索猪苟贷麦契》、BD09520v11《癸未年平康乡百姓彭顺子便麦粟契稿》,BD01943v号当为“契”而非“历”,又鉴于文书第1行即有确切年月日“天复九年岁次己巳十二月二日”,故应定名《唐天复九年十二月二日杜通信便粟麦契》。
又,《辑校》在该契约(旧千字文)编号后注以“贴片”,似是提示其本为补纸的形态特征,但敦煌契约文书中多有存在于补纸上者(详下文),编目或定名者一般不会将这一特征体现在文书的编号上,这一点应值得注意。
有趣的是,还有另一件契约文书与BD01943v号颇有关联。《国图藏》第146册中所收BD16563号,存3行,亦定名《天复九年杜通信便麦粟历》,所抄内容与BD01943v号无二,字迹也很接近。唯一不同处是,BD01943v号第1行首之“天”与末之“家”字、第2行首之“内”字、第3行首之“硕”字皆有残缺,而BD16563号中的这几个字皆完整无缺。据《国图藏》中对BD16563号物质形态的描述,其宽、高分别为7.3、27.3厘米;BD01943v号的物质形态虽无明确记载,但其正面的佛经高24.8厘米,该契约为其背面的补纸,高度当与此相当而不会超过这个数值。同样地,BD16563号也揭自BD01843号背面,该卷正面所抄为《灌顶随愿往生十方净土经》。以上说明,这两件契约或抄自同一底稿,或本为一卷,后被裁成大致相等的补纸修补佛经,唯BD16563号的尺寸稍大,保存的字迹相应更为完整。
至于BD16563号的定名,据上文所述理由,也当为《唐天复九年十二月二日杜通信便粟麦契》。
(二)北余81v
北余81v,存3行,抄于原卷背面,《辑校》定名《辛巳年洪池乡百姓何通子典男契习字》(租佃质典类)。
据《北图藏》,该文书正面抄《无量寿宗要经》,对应新编号为BD02381;背面抄写两种内容,前为以“季春犹寒”开头的书仪用语2行,若干留白后再抄写该契约,两项内容对应新编号为BD02381v,定名《辛巳年何通子典儿契稿》。
该契约《辑校》与《国图藏》皆有相关录文参考,但略有不同,定名也有差异。
BD02381v号
据《国图藏》敦煌文书新编号标准,若一件文书内抄录多种内容,则编号当应在其所属流水号后再加1、2、3……以示区别。BD02381号背面虽然所抄内容皆残缺不全,但分别为书仪用语与契约两种内容无疑,故该契约编号为BD02381v2似更为精确。
据笔者理解,敦煌文书中可当作“习字”的文书,类似于各种内容不完整的杂写,而“稿”则可包括所有未正式成型或实用的文稿抄件。BD02381v号先抄书仪用语2行未完,可确定为杂写或习字,而所抄契约仅有2行半,第3行仅存“宗只典与押牙”,后整件文书残缺不全。同样,鉴于该契约第1行即有确切的年月日“辛巳年五月八日”,故当定名《辛巳年五月八日洪池乡百姓何通子典男契稿》。
(三)北生25v
北生25v,该文书中抄写了5种契约,分别存14、12、1、1、2行,皆抄于原卷背面,《辑校》分别定名《宋开宝九年(976)莫高乡百姓郑丑挞卖宅舍契习字》(买卖类)、《甲戌年慈惠乡百姓窦跛蹄雇工契习字》(雇契类)、《乙亥年慈惠乡百姓氾幸深契习字》(性质不明类)、《乙亥年敦煌乡邓讷儿钵契习字》(性质不明类)、《丙子年索残子契习字》(性质不明类)。
据《北图藏》,该文书正面抄《降生礼文》、《揭帝礼》、《观音礼文》3种内容,对应新编号分别为BD039251、BD039252、BD039253;背面抄《金光明最胜王经(杂写)卷一》、《观世音经(杂写)》、《劝学诗一首》、《甲戌年慈惠乡百姓窦跛蹄雇工契稿》、《大乘净土赞》、《佛母赞》、《地藏菩萨十宅日》、《云何得长寿偈》、《诸杂字》、《诸杂字》、《丙子年三月一日郑丑挞出卖房舍地基契稿》、《地藏菩萨经》(倒书)12种内容,对应新编号分别为BD03925v1、BD03925v2、BD03925v3、BD03925v4、BD03925v5、BD03925v6、BD03925v7、BD03925v8、BD03925v9、BD03925v10、BD03925v11、BD39250v12,其中BD03925v11、BD03925v4号为《辑校》所收,但为窦跛蹄契(BD03925v4)抄写在前而郑丑挞契(BD03925v11)在后。
BD03925v号
以上契约《辑校》与《国图藏》皆有相关录文参考,但略有不同,定名也有差异。
BD03925号背面所抄内容杂乱,不仅多有重复或隔断,还有倒书与不少出现了年月或地名、人名的杂写,除了收录两件首尾相对完整的契约稿外,《辑校》还将其中三句杂写过录并归为“性质不明类”契约,但实际情况要更为复杂。
据《国图藏》,BD03925v3拟名《劝学诗一首》,存6行,该号第1行、第2行皆为《辑校》所收,即:
1 乙亥年二月三日立契。慈惠乡百姓氾幸深状呈
2 龙兴寺。乙亥年三月五日立契。敦煌乡邓讷儿钵
BD03925v3号部分
第3行至第4行上部才是“劝学诗”一首;第4行下部至第6行又为其他杂写(第6行还出现了“敕归义节度使押牙银青光禄大夫兼(检)校上书曹元忠”句,说明该文书抄于曹元忠时期或之后,也可资推算文书中干支纪年对应的大概时期)。因此,BD03925v3号其实是由诸种杂写综合而成的,而非仅为“劝学诗一首”,其定名或当为《契约用语等杂写》更确切。
再看BD03925号背面所抄其他内容之间的关联。BD03925v4号为窦跛蹄契,该契约与BD03925v5《大乘净土赞》之间也有杂写1行,即“奉敕修造,大王在。急急如律令。索残子自手书”。BD03925v5号尾题又为“知进、索残子自手题记耳,交流长囗囗”。
BD03925v号部分
BD03925v6《佛母赞》尾题为“乙亥正月廿十二日立契。慈惠”,与BD03925v3号中出现的两句契约用语类似。BD03925v7《地藏菩萨十斋日》尾题“智进书记题”。BD03925v9《诸杂字》末行首题“丙子年二月二十八日,索残子、进”(《辑校》收),后抄杂字若干。BD03925v10号与BD03925v11号中再次出现了僧人知(智)进的抄写题记(详下文)。因此BD03925号背面所抄大部分内容皆与索残子或知(智)进相关,只是他们的名字有时似为正式身份的书手,有时又仅像是随意的杂写。值得注意的是,《辑校》将BD03925v9号末的索残子题记与BD03925v10号末的智进题记(当为BD03925v11号郑丑挞契的开头,详下)误作为同一件契约的内容过录,应予纠正。
关于文书定名中出现的时间与人物。BD03925v4号为窦跛蹄契,第1行有确切的年月日“甲戌年正月一日立契”;第2行叙述窦跛蹄雇“龙勒乡邓讷儿钵”男造作,而“邓讷儿钵”的名字又以杂写的形式出现在BD03925v3号的第2行,这进一步说明BD03925号背面两件相对完整的契约稿与其他契约用语杂写之间有密切的关联。具体到BD03935v4号的定名,当为《甲戌年正月一日慈惠乡百姓窦跛蹄雇工契稿》。
BD03925v11号郑丑挞契中则出现了两次纪年,分别是位于第6行的“大宋开宝八年岁次丙子三月一日”和第14行的“丙子年三月一日”,故该契约的定名当以其中出现的确切年号为准。此外,该契约先描述了郑丑挞所在宅舍的位置与院落四至,接着言明因家贫而愿将“口分地舍”出卖,文中并未特意涉及“地基”,故定名中无“地基”二字似更妥。综上,BD03925v11号当定名《宋开宝九年三月一日莫高乡百姓郑丑挞卖宅舍契稿》。此外,据《国图藏》,BD03925v11号前所抄《诸杂字》即BD03925v10号末行有“丙子年二月廿八日立契。僧知进书”句,而BD03925v11号末行亦为“僧智进自手题之耳记也”句,可知BD03925v10号末行一句应与BD03925v11号相关,而与BD03925v9号中出现的“丙子年二月二十八日,索残子进”杂写无关。
总之,BD03925号背面出现的诸多与契约相关的年月、人名,因多穿插于其他内容之间,且多仅有1行,故很难都被看作一件契约,从定名角度而言,似更应为“契约用语杂写”。而据《辑校》与《国图藏》的研究,前者虽注意到了其中出现的部分契约用语,但过录仍有不少遗漏;后者虽在条记目录中详细列举说明了这些用语,但未将它们与契约用语挂钩,以及综合分析它们之间的关联和价值。
(四)北剑98
北剑98,存13行,《辑校》定名《乙亥年金银匠翟信子等三人状》(凭约类)。
据《国图藏》,该文书正面抄《妙法莲华经卷二》,对应新编号为BD04698;背面抄该契约,对应新编号为BD04698v,定名《翟信子等为矜放旧年宿债状及判词》。
该文书《辑校》与《国图藏》皆有相关录文参考,但略有不同,且关于文书的定名与定性截然不同。
从内容判断,BD04698v号前11行为翟信子三人陈述,因缺少种子而在甲戌年一起向高都头借贷麦三硕,后因重息而于当年、乙亥年、丙子年三年间分批偿还,至“今年”还有两硕未还,适逢阿郎“放其大赦,矜割旧年宿债”,于是上状请求“阿郎特赐公凭,裁下处分”,即免除所剩债务;第12-13行即为阿郎免除翟信子等人债务的判词与签署。故该文书虽与粮食借贷有关,但内容并非契约,而是为请求免除债务的上状与判词,《辑校》将其作为“凭约”类契约不妥,其定性与定名当以《国图藏》为准。至于文书所写具体的年份,因借贷关系从甲戌年延续至丙子年,以及出现的“今年”,可能所指即丙子年,也可能是其后某年,故一时难以确定。
(五)北咸59v
北咸59v,该文书中抄写了7种契约,分别存14、15、15、12、9、10、11行,皆抄于背面,《辑校》分别定名《辛丑年龙兴寺寺户团头李庭秀等请便麦牒(附处分)》(便贷类)、《丑年开元寺寺户张僧奴等请便麦牒(附处分)》(便贷类)、《丑年安国寺寺户氾奉世等请便麦牒(附处分)》(便贷类)、《丑年灵修寺寺户团头刘进国等请便麦牒(附处分)》(便贷类)、《丑年金光明寺寺户团头史太平等请便麦牒(附处分)》(便贷类)、《丑年报恩寺人户团头刘沙沙等请便麦牒(附处分)》(便贷类)、《寅年僧慈灯雇博士氾英振造佛堂契》(雇佣类)。
据《国图藏》,该文书正面抄《大乘稻芊经随听疏》,对应新编号为BD06359;背面抄《油面酥入破历》、《吐蕃时期僧司行事名录》、《未年灵树寺慈灯等为节儿节儿娘福田转经录》、《寅年僧慈灯雇博士氾英振造佛堂契》(倒书)、《丑年报恩寺人户团头刘沙沙请便麦牒及处分》、《辛丑年龙兴寺寺户团头李庭秀等请便麦牒及处分》、《丑年开元寺寺户张僧奴等请便麦牒及处分》、《丑年安国寺寺户氾奉世等请便麦牒及处分》、《丑年灵修寺寺户团头刘进国等请便麦牒及处分》、《丑年金光明寺寺户团头史太平等请便麦牒及处分》、《纳酥历》、《本寺所由麦粟历》(倒书)等12种内容,分别对应新编号为BD06359v1、BD06359v2、BD06359v3、BD06359v4、BD06359v5、BD06359v6、BD06359v7、BD06359v8、BD06359v9、BD06359v10、BD06359v11、BD06359v12,其中BD06359v4-BD06359v10为《辑校》所收,但据抄写次序,慈灯雇氾博士造佛堂契(BD06359v4)抄于最前,之后依次为刘沙沙等请便麦牒(BD06359v5)、李庭秀等请便麦牒(BD06359v6)、张僧奴等请便麦牒(BD06359v7)、氾奉世等请便麦牒(BD06359v8)、刘进国等请便麦牒(BD06359v9)、史太平等请便麦牒(BD06359v10)。
以上文书《辑校》与《国图藏》皆有相关录文参考,但略有不同,定名也有差异。
据笔者对契约文书性质的理解,以上请便麦牒及处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契约,故BD06359号背面所抄契约仅有一件,即BD06359v4号。该契约第1行有确切的年月日“寅年八月七日”,故当定名《寅年八月七日僧慈灯雇氾英振造佛堂契》。
(六)北乃76
北乃76,存11行,《辑校》定名《甲辰年洪池乡百姓安员进卖舍契》(买卖类)。沙知先生在说明中提到,该契约是由揭自原卷背面的4块残片缀合而成,将另编新号。
据《国图藏》,该文书正面抄《天地八阳神咒经》,对应新编号为BD08176,背面无内容,但有揭下的补纸27块,现编号为BD16238-BD16246。安员进卖舍契确为其中4块补纸缀合而成,原编为L4113号,对应新编号为BD16238号,定名同《辑校》。
BD16238号
该契约《辑校》与《国图藏》皆有相关录文参考,但略有不同。
应该注意的是,这批出自BD08176号背面的补纸因被重新编号,与原编号已无关系。据BD16238号第2行有确切的年月日“时甲辰年十一月十二日”,该契约当定名《甲辰年十一月十二日洪池乡百姓安员进卖舍契》。
(七)北周14
北周14,该文书中抄写了4种契约,分别存6、10、7、32行,《辑校》分别定名《丙辰年神沙乡百姓兵马使氾流□卖铛契》(买卖类)、《辛酉年团头米平水等领物凭》(凭约类)、《辛酉年吕某出社凭》(凭约类)、《年代不详令狐留留叔侄共东四妨兄弟分产书》(分书放书遗书类)。
据《国图藏》,氾流□卖铛契与米平水等领物凭为同一编号之下的两件独立文书,对应的新编号分别为BD09239B、BD09239A号,分别定名《丙辰年神沙乡氾流囗卖铛契》、《辛酉年团头康石柱米平水交付诸物凭》。至于吕某出社凭,据《辑校》,该文书为揭自北周14号背面的残片,将会有新编号。而据《国图藏》,该文书实出自北乃76号背面,为其中27块补纸之一,原编为L4113号,对应新编号为BD16239号,定名《辛酉年吕某出社契》。
同样地,令狐留留叔侄等分产书,据《辑校》,该文书是1993年整理国图藏敦煌文书时新发现的文书之一,此前未见于已发行的缩微胶卷。而据《国图藏》,该文书旧编号实为北周21号,对应新编号为BD09300,定名《令狐留留叔侄等分产书》。
以上文书《辑校》与《北图藏》皆有相关录文参考,但略有不同,定名也有差异。
BD09239B号氾流囗卖铛契,第1行首有确切的年月日“丙辰年十二月十八日”,故当定名《丙辰年十二月十八日神沙乡百姓氾流囗卖铛契》。至于BD09239A号,当为第四团头康石柱等十人向第五团头米平水等十人交付(粟、麦、麻、油)诸物的凭约及米平水等人的签署,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契约,定名也当以《国图藏》为准。
BD16239号吕某出社文书,据原卷第1行首“辛酉年十一月一日立契。吕”,第7行又有“此契,用为后凭”句,可知该文书为“契”而非“凭”,定名当为《辛酉年十一月一日吕某出社契》。
BD09300号令狐留留叔侄等分产书,原卷第1-2行有残损,无法得知确切年代。据文书内容,这是以令狐留留、神奴、住住兄弟三人与侄男合子为主的一份析产契约,文书中出现的“四防(房)兄弟”僧惠满、晟子、胜君、文文只是这次析产的见证人,故文书定名当以《国图藏》为准。
BD16239号
总之,《辑校》原归于北周14号之下的四件文书性质不一、出处不一,除了BD09239A号不算契约外,BD16239与BD09300号的原编号分别为北乃76与北周21号,囿于无法看到原卷的条件限制,《辑校》将这两件文书误归于北周14号之下,随着《国图藏》图版的刊布以及文书新编号的通行,我们在今后利用这两件文书时,应将其新编号有所订正。
(八)北殷41与41v
北殷41,该文书中抄写了5种契约,分别存7、7、8、5、9行,《辑校》分别定名《癸未年王勺勺敦贷绢契(稿)》(便贷类)、《癸未年平康乡百姓沈延庆贷布契(稿)》(便贷类)、《癸未年龙勒乡囗文德雇工契习字》(雇契类)、《癸未年张修造雇驼契(习字)》(雇契类)、《癸未年张修造雇驼契习字》(雇契类);北殷41v,存5行,《辑校》定名《癸未年平康乡百姓彭顺子便麦粟契稿》(便贷类)。
据《国图藏》,该文书正面为《木捺佛像》,对应新编号为BD09520;背面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即BD09520v1,抄有七言诗两首;第二部分为BD09520v2《癸未年三月王勺勺敦贷生绢契稿》、BD09520v3《癸未年三月龙勒乡囗文德雇工契稿》、BD09520v4《癸未年四月平康百姓沈延庆货绁契稿》、BD09520v5《癸未年四月张修造于王通通雇驼契稿》、BD09520v6《癸未年四月张修造于价延德雇驼契稿》、BD09520v11《癸未年五月平康乡彭顺子便麦粟契稿》等6件“癸未年”契约稿;第三部分即BD09520v7-10,为各种社司转帖稿。彭顺子便麦粟契虽与其他契约之间相隔了几件社司转贴稿,但同样抄于文书背面,即本件文书中出现的契约皆抄于其背面而非正、背面皆有。
以上契约《辑校》与《北图藏》皆有相关录文参考,但略有不同,定名也有差异。
BD09520号背面所抄的6件契约文书稿件中皆出现了具体年月日,这些皆应体现在文书的定名中,又比如《国图藏》中,BD09520v 3号定名中漏“百”字、未补“姓”字;BD09520v4号定名中漏“乡”字、错将“贷”作“货”字等。故以上文书当分别定名为《癸未年三月廿八日王勺勺敦贷生绢契稿》、《癸未年三月廿八日龙勒乡百姓囗文德雇工契稿》、《癸未年四月十五日平康乡百姓沈延庆贷绁契稿》、《癸未年四月十五日张修造雇驼契稿》、《癸未年七月十五日张修造雇驼契稿》、《癸未年五月十六日平康乡(百)姓彭顺子便麦粟契稿》。
通过一些简单介绍与补正,参考《国图藏》的图版与条记目录,能够比较清晰的了解到,《辑校》所收北图藏敦煌契约文书新旧编号之间的对比与变化,以及作者的一些疏漏或收录范围的变动。现将《辑校》所收国图藏契约文书新旧编号之间的变动列简表如下:
北收43v贴片=BD01943v
北余81v=BD02381v2
北生25v=BD03925v3、BD03925v4、BD03925v11等
北剑98=BD04698v
北咸59v=BD06359v4
北乃76(=BD08176)≠BD16238、BD16239
北周14=BD09293B
北周21=BD09300
北殷41v=BD09520v2—BD09520v6、BD09520v11
二《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所收其他敦煌契约文书
除了《辑校》所收的几个卷号外,《国图藏》中还刊布了数十件敦煌契约文书的图版,笔者依据文书的流水编号,将目力所及的契约文书作一简单汇录。
(一)BD01695v1、v2、v3、BD16134、BD16153、BD16498等
BD01695号正面为《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背面有补纸4块,《国图藏》拟名《杨文盛佃种契》,并指出BD01695v1与BD01695v2可以缀合。但据IDP图版,4块补纸中的3块已被剥离,1块即BD01695v4号尚粘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背面。剥离出来的3块残片中,却将BD01695v1与BD01695v3号上下衔接在一起,但从文意看,它们之间并无缀合关系。而且BD01695v4号的内容与其它3块似乎也无关联,现将4块残片过录如下:
BD01695号
BD 1695v 4号
BD01695v1、v2、v3号
BD16134
BD01770《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背面揭下来8块古代补纸,7块修整后编为BD16134,1块为素纸,编为BD16135。BD16134号由编序为A-G的7块残片组成,旧编L4070号,《国图藏》定名《契约》。BD16134诸片的高、宽依次为:8.2、3,6.4、3.5,8.2、7.1,3.7、4.3,5.6、6.4,6.6、2.3,8.1、3.6厘米。据图版与条记目录,A、F片,B、G片可直接缀接,依诸片编号(以及缀合)次序将诸残片过录如下:
据《国图藏》及上录文,BD16134的A-G片不能直接缀接。分析各片内容,C、D片大概是立契时间,E片大概是叙述前因后果的契文,而B G片是违约处罚,A F片则是契尾。有以上类似用语的契约可参见:S.3877v《唐乾宁四年(897)平康乡百姓张义全卖舍契习字》“如有先悔者,罚麦叁拾驮,充入不悔人。恐人无信,两共对面平章,故勒此契,各各亲自押署,用后凭验”;S.1285《后唐清泰三年(936)百姓杨忽律哺卖舍契》“如先悔者罚青麦拾伍驮,充入不悔人。恐人无信,立此文书,用为后凭”等。
S.12603
S.1687《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背面有7块补纸,编者统一拟名《残片(便贷历)》。其中3块字迹较为清晰,分别存5、3、1行文字。后编者又将这几块补纸新编为S.12603号,其中S.12603A号,高18、宽14.2厘米,存5行文字;S.12603B号,高10.8、宽5.5厘米,存3行文字,统一拟名为《残契》。S.12603C号,高4.7、宽3.7厘米,存1行文字,字迹不清,拟名《残片》。荣新江先生将S.12603A、B、C皆拟名《契约》。《辑校》、《资料集》5分别将S.12603A号拟名《年代不详残田契》、《年次未详残田契》。《英藏敦煌文献释录》将仍将残片作为S.1687v号,并拟名《残片(契约)》。也将2块残片过录如下:
S.1687v号
S.12603A、B、C号
S.12603A
(前缺)
1地主杨文成(押)
2保人杨文胜(押)
3见人龙再宜
4见人李再(押)
BD16153
BD01759《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背面揭下来的古代补纸2块,旧编L4080号,现分别编为BD16152、BD16153号,前者为素纸,后者残存3行,行11-13字,拟名《大顺二年佃地契》,因残片卷首题大顺二年,故可确定所属为归义军时期写本。
BD16153号
BD16498
BD16198号是从BD01692《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背面揭下来的古代补纸,由2块残片组成,其中A片高9.4、宽5.8厘米;B片高1、宽7.4厘米,《国图藏》皆定名《契约》。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2块残片过录如下:
BD16498A、B原为一卷,但内容无法衔接,其中词句如“若有别”、“限任”、“先悔”等,皆与一些契约用语接近,或许即将其定名为“契约”的依据。
据张涌泉、罗慕君先生最近的研究,以上作为补纸的残片皆出自同一卷《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的背面,其中“杨文盛(成)”出现在了契约正文和契尾签署部分,说明诸残片间存在一定的缀合或衔接关系,其中部分残片可以缀合组成一件大顺二年的租地契,即:
BD16153 BD01695v1 BD01695v2 BD16498A BD01695v3 BD16134(B G) BD16134(A F) S.12603A《唐大顺二年(891)正月七日玉关乡百姓杨文盛出租地契》
1大顺二年亥年正月七日,玉关乡百姓杨文盛将
2漂(栗)子下界渠地肆拾亩,不办佃种,遂将于赤心
3乡百姓王和盈佃种。三分为定。其地中间不
4许别人忓护。种莳若有别忓护者,一仰杨
5文成当知。其地限王和盈亥年至巳年佃种。
6一定已后,更不许两家先诲(悔)。如先悔者,罚
7麦拾驮,入与不诲(悔)人。恐人囗囗囗囗文书,用为后凭。
8 地主杨文成(押)
9 保人杨文胜(押)
10 见人龙再宜
11 见人李再(押)
除了以上缀合关系外,《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背面所余补纸中,BD01625v4与S.12603B号,以BD16134E号中所存文字显示,这3块残片字迹接近,内容也大致有关联,应该是有关宅舍的某种契约(租?买卖?修葺?),惜中间残缺太多,暂无法缀接,可暂定名《年代不详宅舍交易残契》。
(二)BD07291v、BD16431
BD07291《七阶佛名经》背面有1块古代补纸,存2行,现编BD07291v号,拟名《大顺元年契约》。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将该契约过录如下:
1大顺元年岁次[囗囗囗囗]正月十七日,百姓
2李润子阙少囗囗[囗囗囗囗]高乡百姓
值得注意的是,BD07291v中间部分又被近代补纸所遮压,故有一些字迹无法看到。
又据《国图藏》所载,BD07291号背面还脱落了1块古代补纸,旧编L4497号,现编BD16431号,存1行,高6.7、长4.3厘米,拟名《契约》。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将该契约过录如下:
鉴于两件“契约”皆出自BD07291号背面,本为一卷的可能性较大,而从内容判断,BD16431号的位置当在BD07291v号之后,当统一重定名《大顺元年(890)正月十七日百姓李润子契》。
(三)BD09999
BD09999号,存6行,高10、宽13厘米,旧编为L0128号,拟名《残契》。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将该契约过录如下:
据上录文及参考其他牲口买卖文书格式大概可知,某人买得八岁公骆驼一头,驼价为某纺织品“?陆疋”,先以每个重二十七两的锅、鉴充部分驼价,剩余驼价限一个月内付清;若买主未及时付清,会支付若干利息给驼主;若买主出现别的意外而无力支付驼价时,还应有(不详)其他办法保证驼主的利益。该文书虽残存内容不多,也无法判断其为抄件还是实用文书,但据内容可知为一件骆驼买卖的契约无疑,故应定名《甲囗年?买骆驼契》。
敦煌契约文书中有关买卖和雇牲口的文书较多,但目前所见的牲口买卖契约多涉及到牛,如有S.5820 S.5826《未年尼明相卖牛契》、S.1475v《寅年令狐宠宠卖牛契》、S.2710《后唐清泰四年(937)洪闰乡百姓氾富川卖牛契习字》、P.4083《丁巳年通颊百姓唐清奴买牛契》,以及唯一一件买马契即羽271《癸未年十一月廿九日百姓史喜酥(苏?)买马契》。而雇牲口契约中骆驼、牛、驴等皆有涉及,如有P.2825v《唐乾宁三年(896)平康乡百姓冯文达雇驼契》、上图174(6)《丁丑年赤心乡百姓郭安定雇驴契》、S.6341v《壬辰年洪池乡百姓雇牛契习字》等,不过,在笔者所见的10件雇牲口契中,雇骆驼契占到了6件,可知作为长途脚力工具,骆驼是最佳选择。而BD09999号的特殊性体现在,这是目前所见唯一一件买卖骆驼的敦煌契约文书。
(四)BD11989号
BD11989号,存2行,高23、宽27.3厘米,旧编为L2118号,《国图藏》定名《李和子便纸历》。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该契约过录如下:
1 丑年六月廿一日,李和子便仏纸叄帖,限
2 七月十一日纳足,如违请陪征。李和子宿亦
(未完)
BD11989号所在纸张有23厘米宽,但仅抄写2行内容后留下大片空白,且字迹也极淡而较难辨认,据仅有的内容判断,这件文书定名为“历”与“契”皆可,本节则更倾向于后者,故定名为《丑年六月廿一日李和子便佛纸契稿》。
(五)BD11994
BD11994号,存4行,高17、宽6.8厘米,旧编为L2123号,《国图藏》定名《赎小儿残契》。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将该契约过录如下:
BD11994号虽然保存了4行内容,但因字迹潦草且前后文字没能衔接,这都影响了对文书内容的理解。不过笔者认同《国图藏》对该件文书的定性与定名,从“还债”、“愿赎小儿”等几个较为清晰的文字判断,这至少是一件涉及人口赎买的文书。
敦煌契约文书中也保存有几件人口买卖文书,如有S.3877v《丙子年赤心乡百姓阿吴卖儿契》、P.3573P1《后梁贞明九年(923)索?留住卖奴仆契》、S.1946《宋淳化二年(991)押衙韩愿定卖妮子契》。如此,也就可能存在因为各种原因出卖儿女的家人,又重新筹资为他们赎身的契约。
(六)BD13148-1
BD13148-1号,存8行,高27.5厘米,旧编L3277号,《国图藏》定名《巳年二月十七日纥骨萨部落百姓李兴晟便黄麻契》。
BD13148号包含了两种内容,前为“便黄麻契”,新编BD13148-1;后为某藏文文书7行,新编BD13148-2。不过,BD13148号实由6块残片组成,修整时托裱在一张纸上,但因排列次序有误而难以通读,所抄藏文的内容也没有释读,仅暂拟名为“藏文文书”。
《国图藏》无BD13148-1号的相关录文,文书中残存的字迹也极淡,图版非常模糊不清。后由刘波先生相助,将该卷的彩色图版发布至国际敦煌项目IDP网站,但笔者也仅能勉强辨识“巳年二月十七日纥骨萨部落百姓李兴晟令狐”、“便”、“保人”、“见人”、“限至秋八月”、“任掣夺家资什物用充”“违限不纳其囗请囗”、“有恩敕不在”“无信囗囗囗为凭”、“通共便黄麻”、“还清”等。虽然残片排列顺序依然有误,但内容大概能组成一件粮食便贷契无疑,只是关键词“黄麻”是否就是这次借贷的主题,还不能完全确定。如果是,BD13148-1号将会是一件比较特殊的契约,因为目前所见的敦煌农作物便贷类契约中,多有便贷麦、粟和豆类者,还尚未见到便贷黄麻的。敦煌文书中的“巳年”粮食类便贷契,还有P.2686《巳年普光寺人户李和和便麦契》、《巳年僧广惠憧便粟契》、《巳年纥骨萨部落百姓王清清便麦契》等可资参考。
BD13148号
(七)BD13208C
BD13208号由7块残片组成,旧统一编为 L3337号。其中C片存2行,高7.2、宽3.6厘米,《国图藏》定名《残片》。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该文书过录如下:
BD13208号其他残片的情况:A、B片仅残存墨迹,皆定名《残片》;D片存“摩诃般若第四”,当为经袟;E片正面抄《天尊说遂愿往生罪福报对次说预修科文妙经》,背面抄《辩中边论颂》卷中;F、G片为“内容待考”的藏文残片。
BD13208C号应是某契约中立契人保证或承诺之部分,与其近似的用语可见于:P.3394《唐大中六年僧张月光博地契》“如身东西不在,一仰口承人当知”,S.1475v《卯年悉董萨部落百姓翟米老便麦契》“如身东西不在,一仰僧志贞代纳”,P.3444v《寅年上部落百姓赵明明便豆契》“如身有东西不在,一仰保人等代还”,S.1475v《年代不详沙州寺户严君便麦契》“如违限不还,其麦请陪,仍任将此契为令六,掣夺家资杂物,用充麦值。如身东西不在,一仰保人等代还”,P.3422v《卯年曷骨萨部落百姓武光儿便麦契》“如违限不纳,其车请不着领六,住寺收将。其麦一斗,倍为二斛。如身东西,一仰保人男五娘等代还”等中。
BD13208C号
又据沙知先生校改,“令六”当为“令律”,甚是,言应遵守令律之意。故BD13208C号当重定名《年代不详残契》。《辑校》中专列“性质不明”类,收录了一些契约用语的残片或零星杂写,BD13208C号与本节收录的若干残片,皆应归入此类。
(八)BD15249v2
BD15249v2号,存6行,高27.5厘米,旧编新1449号,《国图藏》定名《曹清忽贷白生绢契稿》。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该契约过录如下:
1丁丑年五月六日立契。洪池乡百姓曹清忽为缘家
2中欠少人力,遂于効谷乡百姓张员昌面上贷白生
3 绢壹疋,长叁仗(丈)柒尺五寸、福(幅)阔壹尺九寸。其绢
4利见还麦粟肆硕,其本绢限至来季填还。若
5于时限不还者,便看乡元(原)生利。恐后无信,故勒
6此契,用为后凭。
BD15249v2号
BD15249号正面抄《大方便佛报恩经卷七》,背面包含了三种内容:先抄“去时人将文字名目”等9行内容,实为阴法律、马法律、陈僧正等僧人借阅佛经、图书之类的记录;几行空白后抄该契约;最后抄“我是入流家男女阿耶娘/疋”杂写2行,故“曹清忽契”编为BD15249v2。
绢是敦煌民间最常见的借贷品,以绢为主的纺织品借贷,一般多以家中欠少布帛或出门远行为由;契文中皆会明确绢的尺幅长短、偿还期限和方式以及逾期不还的惩罚条款;借贷行为最多见于俗人之间等,皆是敦煌地区所见纺织品借贷契约的明显特征。BD15249v2号的不同处在于,曹清忽贷绢的理由是“家中欠少人力”,而这更似是雇佣契中常见的理由。不过,鉴于该卷的稿本性质,借贷理由的偏移或仅是笔误。
敦煌纺织品借贷契中还呈现出了另一种特征,即相对集中在敦煌一地的前提下,借贷活动多在不同乡里的人员之间发生,如BD15249v2号中是“洪池乡”曹清忽向“效谷乡”张员昌贷绢,P.2633v号中是“慈惠乡”康不子向“莫高乡”索骨子贷绢,Дх.1377中号是莫高乡张保全向慈惠乡李阿察贷绢,P.4093号中是“龙勒乡”曹员昌向“赤心乡”安全子贷绢,P.4093号中是“敦煌乡”郑继温向“洪润乡”樊钵略贷绢,P.3603号中是龙勒乡张定住向莫高乡张定奴贷绢,新德里国家博物馆藏敦煌文书中是“平康乡”索清子向莫高乡袁佑住贷绢,S.766v号中是平康乡某甲向赤心乡宋清灰贷绢,S.766v号中是平康乡曹延延向龙勒乡张万子贷绢,等等。
此外,敦煌纺织品借贷契中多出现如“若不还者,看乡原生利”、“若于限不还者,便看乡原生利”、“若违时限不还者,看乡元生利”、“若于限不还者,准乡原生利”等语,与BD15249v2号第5行的“于时限不还者,看乡元生利”当为同一语意。之前余欣、陈晓强等先生对“乡原”、“乡元”、“乡原利”、“乡例”等词义皆有解释,最近张小艳先生再次指出,以上词义即为“乡土惯例”,而“准/看/依-乡原生利”即借贷方违时不还,所贷物应按乡土惯例生利之意。鉴于本节所关注到的纺织品借贷的跨区域性,契文中的“乡土惯例”或也只是范本的套语,如具体实现起来,应该会有更确切的细则。
BD15249v2号虽是稿本,但第1行中的“丁丑年五月六日”仍应作为定名依据,故应复位名《丁丑年五月六日洪池乡百姓曹清忽贷绢契稿》。敦煌契约中所见的“丁丑年”,还有上图174(6)《丁丑年赤心乡百姓郭安定雇驴契》可资参考。
(八)BD15650、BD15649
BD15650号,存4行,高7.2、宽10厘米,《国图藏》定名《色物历》。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该文书过录如下:
BD15650号
BD15650号当为一件土地买卖的契约残片。首先,与“其地贾,升合不欠”句近似的用语可见于:P.3331《后周显德三年(956)兵马使张骨子买舍契》“其上件舍价物,立契日并舍两家还讫,并无升合欠少,亦无交加。其舍一买后,任张骨子永世便为主记居住”;P.3649v《后周显德四年(957)敦煌乡百姓吴盈顺卖地契》“断作地价每尺两硕,干湿中亭。生绢伍疋,麦粟伍拾贰硕。当日交相分付讫,并无升合玄欠”;S.5700《卖舍契样文》“其物及舍,当日交相分付,并无玄欠升合”等中。
其次,BD15650号中既出现了以“硕”计量的粮食,又有生绢若干,与P.3649v号中以“生绢伍疋,麦粟伍拾贰硕”为地价折算的方式相类,说明这也是一份用两种实物折算地价的契约。其第3行中还有某人(招康平?)的画押,以及“领物[人]”、“见人”的存在,皆说明这是一件有实际签署的契约。综上,BD15650当重定名《年代不详卖舍契》。
此外,还有BD15649号与BD15650之间或许有所关联。BD15649存5行,高11.1、宽9厘米,《国图藏》定名《癸亥年十月四日色物历》。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该文书过录如下:
BD15649号
BD15649号与BD15650号的字迹接近,具体如其中的“招”、“绢”、“硕”的字形非常相像。但因内容无法衔接,目前难以判定BD15649中出现的乙丑、癸亥年,以及粮食、绢匹等内容与BD15650间的确切关联,仅将相关录文图版附此,以供参考。
(九)BD16030
BD16030号,存5行,高10.3、宽22厘米,旧编L4021号,《国图藏》定名《牒状》。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该文书过录如下:
BD 16030号
有意思的是,该文书背面“油麻历”中的“郭幸者”也出现在了正面的“杂写”中,说明正反面的内容抄应于同一时期。此外,BD16030中的“太平兴国九年(984)”岁在“甲申”,则与之邻近的“丙戌年”当为宋“雍熙三年(986)”。这就为文书的抄写时间,提供了一个大致的上限。
BD16030号第4行“甲申年三月廿七日三月廿八日。为缘家中”句,与很多契约的起首句相类,如P.2249v《壬午年慈惠乡百姓康保住雇工契》“壬午年正月一日立契。慈惠乡百姓康保住为缘家中欠少人力”;新德里国家博物馆藏《丙寅年平康乡百姓索清子贷绢契》“丙寅年三月十一日。平康乡百姓索清子为缘家中欠疋帛”等。可知这是一句契约用语无疑。
《辑校》“性质不明类”中所收如S. 1386v《甲辰年慈惠乡百姓张火奴契》“甲辰年十一月十二日,慈惠乡百姓张火奴欠少”;P.4608《宋太平兴国五年(980)赤心乡百姓契习字》“维时大宋太平兴国五年/维时大宋太平兴国五年庚辰岁九月五日立契。赤心乡百姓”等句,与BD16030号颇类似,故BD16030号也应归入此类并重定名《甲申年三月廿八日契习字》。
(十)BD16068?
BD16068号,存8行,高8.9、宽16.7厘米,旧编L4039号,《国图藏》定名《未年十一月文书》。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该文书过录如下:
BD16068号
BD16068号前后左右皆残,所存当是某文书的中间部分,《国图藏》仅将其笼统定名“未年十一月文书”,没有再细究性质。现从其中所见“地价物数”等字词判断,这可能也是一件有关土地交易的文书残片,其他土地买卖契约如S.3877v《唐天复九年己巳洪润乡百姓安力子卖地契习字》“其地及价,当日交相分付讫”,S.1285《后唐清泰三年百姓杨忽律哺卖舍契》“其舍及物,当日交相分付讫”,P.3331《后周显德三年兵马使张骨子买舍契》“其上件舍价物,立契日并舍两家还讫”等语,皆与之接近。
至于BD16030中出现的“未年”,也可能是“辛未、癸未、乙未、丁未、己未”所残部分,故该文书定名为“未年”未必确切。
(十一)BD16111I
BD16111号由编序为A-P的16块残片组成,旧编L4066号。其中I 片存2行,高14.1、宽5.3厘米,《国图藏》定名《壬申年正月十七日龙勒乡阴建庆便麦历》。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该文书过录如下:
BD16111I号
BD03749《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背面揭下来的古代补纸共计109块,旧统一编为L4066号,修整后分编为BD16111-BD16126等16个卷号,BD16111为其中之一。
BD16111号的内容比较分散。其中A、O、P片为“名录”,B、E、F、K、L、M、N片为性质不明“残片”;H片为《破历》;J片为《肃州相关文书》;C、D、G片为《丁卯年丙寅年文书》。《国图藏》除了注明C、D、G片出自一卷外,对其他残片的出处皆无说明。笔者初步判断,除了B、E等无法判断内容的“残片”,所余诸片可能也出自一卷,是一份丁卯、丙寅年间招待各色人等耗用食物和刺的“破历”,因与本节主旨无关,具体内容暂不深论。
BD16111I号的内容与粮食便贷契的用语很相近,据BD01943v《唐天复九年十二月二日杜通信便粟麦契》“天复九年岁次己巳十二月二日,杜通信今缘家内缺少年粮,依张安六面上便寄粟两硕”;BD09520v11《癸未年五月十六日平康乡百姓彭顺子便麦粟契稿》“癸未年五月十六日。平康乡百姓彭顺子乏少粮种,遂于高通子便麦两硕”等,可推知BD16111I号为某粮食便贷契的起首部分,而“阴建庆”是麦主而非借贷人,故该卷当重定名《壬申年正月十七日龙勒乡某人便麦契》。
(十二)BD16115J、I?
BD16115号由编序为A-K的11块残片组成,也是揭自BD03749号背面的古代补纸,旧编L4066号。其中J片存3行,高6.5、宽11.3厘米,《国图藏》定名《契约》;I片存2行,高5.7、宽5.6厘米,定名《领物历》。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两片文书依次过录如下:
BD16115号的内容也比较分散,除J、I片外,其他诸片残存的内容皆无法判断意指,本节也暂不涉及。J片出现了“一仰口承人”句,可推知为某契约的残片。笔者进一步推测,I片或许也能衔接于J片之后,因为“领物人”,即领取交易所得物之人也常见于各种凭约之中,如Дх.01383《壬戌年翟法律领物凭》中有“领物人”翟法律的签署;S.5504《丙戌年丁亥年付令狐愿德身价麦粟凭》中有“取物人”愿德的签署;P.3964《乙未年塑匠赵僧子典男契》中有“商量取物人”等。J、I两片结合在一起,大致可组成一件有关宅舍交易的契约,可重定名为《年代不详典舍契》。
(十三)BD16130
BD16130号,存10行,高26、宽26.4厘米,旧编L4067号,《国图藏》定名《亥年三月十八日杨老老便麦历》。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该契约过录如下:
1亥年三月十八日。杨老老阙乏人粮种子,遂于
2阿育王寺法林边便麦七驮半,其麦
3限至九月半纳足。如违限不纳,其麦倍。
4如身东西不在,仰保人孙道悟纳足、共保
5人王什三纳足,中间所有恩赦,不在此限。恐人
6无信,故定此契,书纸为记。便麦人杨老老
7 见人
8 保人孙道悟
9 见人
10 见人
BD04000《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背面揭下来的古代补纸共计34块,旧统一编为L4067号,修整后分编为BD16127-BD16131等5个卷号,BD16130为其中之一。
BD16130号首尾完整,字迹也较为清晰,其中既有便麦人“杨老老”也有保人“孙道悟”的签署,当为一件实用粮食借贷契,应复位名《亥年三月十八日杨老老便麦契》。地支纪年为吐蕃占领敦煌期间主要的纪年方式,敦煌文书中所见的“亥年”契据有如Дх.06000 06003《戌年至亥年罗光俊户领卖地麦抄》、S.5244《亥年贷布契习字》等,可资参考。
敦煌契约中多有个人向寺院(或僧人)的借贷活动,如S.1475v为马其邻从“灵图寺”便麦、P.4686为孙清从“永寿寺”便粟等,而灵图寺等也众知为古沙州寺院,至于BD16130中的“阿育王寺”却罕见于敦煌文书。据李正宇先生考证,阿育王寺为古“瓜州僧寺。在州城东(今安西东南)。始建莫考。北周建德三年(574),禁断佛道二教,此寺被毁。唐初,犹存东西廊庑及周围墙垣”,“每道俗宿斋,集会兴福”于此。又由榆林窟第16窟外室洞口北壁西夏墨书《阿育王寺释门赐紫僧惠聪俗姓张主持窟记》可知,迟至西夏国庆五年(1074),阿育王寺尚存。因此,BD16130号的价值还在于,这是一件吐蕃时期瓜州寺院僧俗之间借贷的契约,也为阿育王寺在这一时期的发展状况提供了一条新材料。
BD16130号
(十四)BD16162
BD16162号由2块残片组成,旧编L4084号。其中A片存2行,高25.7、宽7.6厘米:B片存1行,高3.3、宽1.8厘米。《国图藏》将该号统一定名为《出卖房舍契》。现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将该契约过录如下:
BD06927《妙法莲华经卷五》背面揭下的古代补纸共计11块,旧统一编为L4084号,修整后分编为BD16161-BD16165等号,其中BD16161为《金刚般若波罗蜜经》,BD16162、BD16163是有字迹的残片,BD16165是素纸6块。
BD16162号的 A、B两片虽为同卷,但同样不能缀接。分析残存内容,契文中的买主为宅主的“叔百(伯)兄张神德”,说明宅主也为张姓;契文中还有“安住领得”句,可知宅主名安住,出卖宅舍后估计所得即为“罗裙”等物品。敦煌宅舍土地等买卖类契约中,支付地价的一般是粮食,其次是绢布,再或者有粮食与绢布综合支付的情况,而未见有以“罗裙”为抵价物的。
综上,BD16162号当重定名《年代不详张安住卖舍契》。
BD16162A、B号
(十五)BD16191A
BD16191A号,存8行,高19、宽13.9厘米,旧编L4099号,《国图藏》定名《地契残片》。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该契约过录如下:
(前残)
1地主兄氾(押)
2见人氾像(押)
3见人氾庆(押)
…………………………(纸缝)
4见人叔氾小胡
BD02729《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卷下》背面揭下来的古代补纸若干块,旧统一编为L4099号,修整后分编BD16187-BD16200等号。BD16191A号由2块残片组成,因可直接缀合而修整为一片,缀合处在氾庆与氾小胡之间。此外,与BD16191同号的B片定名《社司转帖》、C片定名《弟子行范》。
BD16191A号仅存4行,虽然由“地主”、“见人”等可以确定为一件与土地交易有关的契约,但到底是土地买卖、租赁、还是质典契的签署部分,目前无法确定。
BD16191A号
不过,BD16191A号也提供了两项重要信息。
首先,这份地契的见人皆为氾姓,尤其地主兄、叔也在其列,说明地主也为氾姓无疑。敦煌契约文书的签署部分,除了交易双方的画押,多有家人、邻居、亲属等充当“见人”、“保人”、“口承人”之类,但像BD16191A号如此,见人与地主皆为同姓者较为罕见。
其次,目前所见的敦煌契约文书中,抄本占了绝大多数,实际签署画押的契约并不多,BD16191A号中的氾恢、氾像和氾庆名后皆有画押,说明这也是一件实用契约。
综上,BD16191A当重定名《年代不详氾某买(卖?)地契》。
(十六)BD16195
BD16195号,存3行,高23.5、宽7.1厘米,该卷也是揭自BD02729号背面的补纸,旧编L4099号,《国图藏》定名《建隆二年正月洪池乡百姓郝护?卖宅契》。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该契约过录如下:
BD16195号应是某宅舍买卖契约的起首部分,不过《国图藏》已指出,建隆二年(961)岁在辛酉,三年才是壬戌年。因没有其他参照,本节暂无法确定此处错在年号还是干支。BD16195号的书写格式与目前所见其他同类契约相近,皆是先标明宅舍所在地以及四至,再立契文。
BD16195号
敦煌宅舍买卖契中出现的宅舍所在地,除了BD16195中的“政教坊东壁”,还有S.3877v《唐乾宁四年平康乡百姓张全义卖舍契习字》中的“永宁坊巷东壁”,S.1285《后唐清泰三年百姓杨忽律哺卖舍契》中的“修文坊巷西壁”,BD16238《甲辰年十一月十二日洪池乡百姓安员进卖舍契》中的“渌水坊北城下”,BD03925v11《宋开宝九年(976)三月一日莫高乡百姓郑丑挞卖宅舍契稿》中的“定难坊巷东壁”,S.1398《宋太平兴国七年(982)赤心乡百姓吕住盈吕阿鸾兄弟卖舍契习字》中的“临池坊拴巷子东壁”,S.3835v《宋太平兴国九年(984)莫高乡百姓马保定卖舍契习字》中的“政教坊巷东壁”,S.8691《年代不详卖舍契》中的“政教坊东壁”等,其中“政教坊”的出现频率稍高,或许可以推测这一区域内的房舍交易也比较频繁吧。
(十七)BD16200D、F、G、H、J、N、QH
BD16200号由编序为A-RM的103块残片组成,该卷也是揭自BD02729号背面的古代补纸,旧编L4099号。BD16200所含残片甚多,其中D片存4行,高11.2、宽7.4厘米,《国图藏》定名《契约》;J片存2行,高7.9、宽6.8厘米,定名《癸卯年三月契约》;N片存2行,高7、宽5.1厘米,定名《契约》;QH片存4行,高8.8、宽6.9厘米,定名《张万达贷生绢契》。此外,还有F、G、H片原为同卷,分别存2、2、4行,高、宽分别为13.5、5.6,13、5.5,8.2、7.5厘米,皆定名《函状》,其内容与D片等“契约”可能也有关联。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诸片文书按编号过录如下:
BD16200号所属内容纷杂,如A、B号实为62块素纸残片,C、E是《驱傩文》,I是《壬申年便物历》,K是《大乘寺残文书》,QA-QB是《大佛略忏》,QJ是《名录》等等,此处不一一列举。此外,虽然《国图藏》注明F、G、H片出自一卷,但从字迹判断,F、G片显然出自同一人手笔,而H片的风格却与J片等契约接近,内容也应是契约用语。如果这三片确实为同卷文书,则为一卷内抄写了两种内容。
具体分析,以上录文中有关契约的诸片,大致可以组成一件有关张万达的贷绫契。内容大概是,“癸卯年三月”的某日,张万达以某事为由向某人贷绫若干,承诺以绢?作为利息,如果有什么意外发生,要仰仗口承人其子富子等亲属承担,最后是富子等人的签署,契约诸片的排列顺利也大概当为J、H、QH(H片似能直接衔接在QH片前)、N、D,以上诸残片也当统一重定名《癸卯年三月张万达贷绫契》。此外,还有P.3150《癸卯年慈惠乡百姓吴庆顺典身契》所在也是“癸卯年”,可资参考张万达契的时间。
(十八)BD16238
BD16238号,存11行,高29.3、宽25厘米,旧编L4113号,《国图藏》定名《甲辰年洪池乡百姓安员进卖舍契》。有关该契约的其他描述,可参见“北乃76”条。
(十九)BD16239
BD16239号,存7行,高17.6、宽18.2厘米,旧编L4113号,《国图藏》定名《辛酉年吕某出社契》。有关该契约的其他描述,可参见“北周14”条。
(二十)BD16281G
BD16281号由编序为A-L的12块残片组成,旧编L4123号。其中G片存3行,高5.6、宽21.9厘米,《国图藏》定名《丙辰年契约稿》。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该契约过录如下:
BD16281G号
BD08066《十王经》背面揭下的古代补纸共计12块,旧统一编为L4123号,修整后编为BD16281号,其中A-K(除G片外)片正背面皆有文字,正面所抄为某“具注历日”,背面为“某寺社司转帖”,当出自一卷无疑。其余2片中,G片所抄为契约,背面无内容;L片则为素纸。
BD16181G号应为某契约的起首部分,是某莫高乡百姓于某月八日所立,至于文书中出现的“丙辰年二月廿?”日,可能即立契年份,也可能是追溯相关事件所在的年月,本节暂将其重定名《丙辰年二月廿?日残契》。敦煌契约文书中,还有如BD09293B《丙辰年十二月十八日神沙乡百姓氾流囗卖铛契》、P.3051v《丙辰年三界寺僧法宝贷绢契》等“丙辰年”契可供立契的时间参考。
(二一)BD16295A BD16298
BD16295A号,存5行,高26.2、宽6.8厘米,旧编L4132号,《国图藏》定名《壬申年史留德出换釜子与押衙刘骨骨契》。另有BD16298号,存10行,高26.5、宽19.3厘米,旧编L4133号,定名同BD16295A。《国图藏》已注明,这两件文书可以直接缀合。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该契约过录如下(其中加黑字为两卷缀合处):
1壬申年十二月玖日。史留德将当家生铁釜子伍斗伍
2胜(升)出换押衙刘骨骨。见将釜子体肆斗伍胜(升),釜
3囗内贴麦拾硕,见前交相讫,一无玄(悬)欠,两共
4对面平章,更不休悔。如若先悔者,付青
5麦叁硕,充入不悔人。恐人无信,故勒凭记,
6用为真契。
7釜子主母阿宋(押)
8男史奴奴(押)
9男留德
10口承人阿旧(舅)宋兴奴(押)
11口承人女夫郭木葛木荃(押)
12见人米明明(押)
BD03789《目连救母变文》背面揭下来的古代补纸若干,旧编L4132号,修整后分编BD16294-BD16297等号。其中BD16295由两块残片组成,A片为契约,B片存2行,为“斯乃气移琁律景绚躔祥/斯乃气移琁律景”句,是有关风景描写的词句杂写。BD04085《目连救母变文》背面揭下来的古代补纸14块,旧编L4133号,修整后分编BD16298-BD16300等号。据前人研究,BD04085与BD03789号可直接缀合,同样有意思的是,其背面的补纸也可缀合为“唐律”、“斋文”以及本件契约等若干件文书。具体来看,BD16295A第3-5行下部残损,而BD16298第1-3行上部正好是其所缺部分,两件文书也可直接缀合为一件有签约人和口承人、见人等签署的实用契约。
BD16295A BD16298号
“釜”是日常炊具,史留德将一口五斗五升的“生铁”釜子出换给了刘押衙,得麦十硕。这一交易提供了铁质炊具在敦煌“壬申年”时的价值参考。此外,还有BD09293B《丙辰年十二月十八日神沙乡百姓氾流囗卖铛契》中壹口“囗斗五升”的铛价值“麦粟三十硕”,也可作为金属炊具的价值参考。敦煌契约文书中还有Дх.01313《壬申年十月黑流住等七人贷褐契》所在也是“壬申年”,可与本契约时间互相参考。
综上,BD16295A BD16298号当重定名《壬申年十二月九日史留德换釜契》。
(二二)BD16355
BD16355号,存4行,高10.5、宽9.5厘米,旧编L4439号,《国图藏》定名《契约》。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该契约过录如下:
BD09177《天地八阳神咒经》背面揭下来的古代补纸5块,旧编L4439号,修整后分编BD16353-BD16355等号,其中BD16353、BD16354为《佛名经(十六卷本)卷三礼忏文钞》。BD16355号虽然存留了4行文字,但字迹极其模糊不清,只有第4行之“故勒私契”句,可以证明这是一件契约文书的结尾部分,其他内容暂时无法通读。
综上,BD16355号当重定名《年代不详残契》。
(二三)BD16421
BD16421号,存2行,高14.1、宽5厘米,旧编L4487号,《国图藏》定名《宅基契》。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该契约过录如下:
BD16421号是从BD08529《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背面揭下的古代补纸,应是某件宅舍买卖文书的开头部分。如S.3877v《唐乾宁四年平康乡百姓张义全卖舍契习字》、S.1285《后唐清泰三年百姓杨忽律哺卖舍契》、S.4707 S.6067《年代不详卖宅舍契》等敦煌宅舍买卖契约的开头,皆先罗列宅基的大小和四至,接着才会立契确定其价值和交割方式。
综上,BD16421号当重定名《年代不详宅基契》。
(二四)BD16491
BD16491号,存4行,高8.7、长8.1厘米,《国图藏》定名《神沙乡某人契约》。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该文书过录如下:
BD16491号是从BD00604《维摩诘所说经卷上》背面揭下来的古代补纸,但从残存文字中很难断定这是一件契约,或许是因“二日神沙乡”句与其他契约记载时间、地点、人物的起首句相似而被定性为契约。
(二五)BD16509C、Cv
BD16509号由4块残片组成,其中C片存4行,有界栏,高3、宽14.4厘米,《国图藏》定名《契约》;BD16509Cv,存9行,有界栏,《国图藏》定名《残片》。据图版与条记目录,先将2件文书过录如下:
BD16509C号
BD16509Cv号
BD16509号包括了4块残片,其中A片存5行,定名《延晟人名一本》,出现了延晟、曹司徒、慕容县令、陈教练等人名或官职;B片为《天地八阳神咒经》;D片为素纸。只有C片正背面皆有文字,且从内容判断,正反面所抄皆与土地交易有关,具体可能是一件有关敦煌临池坊宅舍的交易契约,故重定名《年代不详临池坊卖宅舍契》。
(二六)BD16563
BD16563号,存3行,高27.3、宽7.3厘米,《国图藏》定名《天复九年杜通信便麦粟历》。该契约的其他情况,可参见“北收43v”条。
笔者将沙知《敦煌契约文书辑校》所收编号有误以及未收的国图藏敦煌契约文书做了一个粗略的汇录,所涉卷号如下:
BD16153 BD01695v1 BD01695v2 BD16498A BD01695v3 BD16134(B G) BD16134(A F) S.12603A:《唐大顺二年正月七日玉关乡百姓杨文盛出租地契》
BD01625v4、BD16134E、S.12603B:《年代不详宅舍交易残契》
BD01943v:《唐天复九年十二月二日杜通信便粟麦契》
BD02381v2:《辛巳年五月八日洪池乡百姓何通子典男契》
BD03925v3、BD03925v4、BD03925v9-11:《乙亥年二月三日慈惠乡百姓氾幸深契习字》、《乙亥年三月五日敦煌乡邓讷儿钵契习字》、《甲戌年正月一日慈惠乡百姓窦跛蹄雇工契稿》、《宋开宝八年三月一日莫高乡百姓郑丑挞卖宅舍契稿》、《丙子年二月廿八日僧知晋契习字》
BD06359v4:《寅年八月七日僧慈灯雇氾英振造佛堂契稿》
BD07291v、BD16431:《唐大顺元年正月十七日百姓李润子契》
BD09293B:《丙辰年神沙乡百姓氾流囗卖铛契》
BD09300:《令狐留留叔侄等分产书》
BD09520v2—BD09520v6、BD09520v11:《癸未年三月廿八日王勺勺敦贷生绢契稿》、《癸未年三月廿八日龙勒乡百姓囗文德雇工契稿》、《癸未年四月十五日平康乡百姓沈严庆贷緤契稿》、《癸未年四月十五日张修造雇驼契稿》、《癸未年七月十五日张修造雇驼契稿》、《癸未年五月十六日平康乡(百)姓彭顺子便麦粟契稿》
BD09999:《甲囗年?买骆驼契》
BD11989:《丑年六月廿一日李和子便佛纸契稿》
BD11994:《赎小儿残契》
BD13148-1:《巳年二月十七日纥骨萨部落百姓李兴晟便黄麻?契》
BD13208C:《年代不详残契》
BD15249v2:《丁丑年五月六日洪池乡百姓曹清忽贷绢契稿》
BD15650、BD15649?:《年代不详卖舍契》
BD16030:《甲申年三月廿八日契习字》
BD16068:疑似契约
BD16111I:《壬申年正月十七日龙勒乡某人便麦契》
BD16115J、I?:《年代不详典舍契》
BD16130:《亥年三月十八日杨老老便麦契》
BD16134C、D:《残契》
BD16162:《年代不详张安住卖舍契》
BD16191A:《年代不详氾某买(卖?)地契》
BD16195:《宋建隆二年?正月洪池乡百姓郝护?卖宅契》
BD16200J、H、QH、N、D:《癸卯年三月张万达贷绫契》
BD16238:《甲辰年十一月十二日洪池乡百姓安员进卖舍契》
BD16239:《辛酉年十一月一日吕某出社契》
BD16281G:《丙辰年二月廿?日残契》
BD16295A BD16298:《壬申年十二月九日史留德换釜契》
BD16355:《年代不详残契》
BD16421:《年代不详宅基契》
BD16491:《神沙乡某人契约》?
BD16509C、BD16509Cv:《年代不详临池坊卖宅舍契》
BD16563:《唐天复九年十二月二日杜通信便粟麦契》
在完成了以上契约或疑似文书的初步汇录后,笔者也有几点感受与思考。
第一,国图藏契约文书多为经卷或其他抄本背面的古代补纸,因此内容残缺的碎片居多,内容完整者甚少,其中仅有BD03925v、BD06359v、BD09239B、BD09300、BD09520v、BD15294v2、BD16130、BD16238、BD16239、BD16295A BD16298几件比较完整。BD16153等号的缀合本契约,虽然相对完整,但因为修补而被裁成碎片,散落于同一卷佛经的背面,在古代社会,失效或稿本类的契约都不被人们重视,常被当作修补其他类型文书的材料,尤其是一件长卷背面有好几种契约的残片,可以很好的解释这一现象。
第二,以上所录40多件契约文书中,除了4件暂时不能确切定性外,其他文书中,有关土地或宅舍交易的所占比例最多。至于为何如此,虽然一时无法找出贴合的理由,但这些零星的田地或宅舍买卖文书相对集中出现,无疑会为今后这类契约文书的研究增添更多有价值的基本素材。
第三,《国图藏》虽为众多缺名或残损的文书定名与定性,但也有一些不准确的问题存在,这一点也值得我们在研读其所刊图版时注意,前人的成果固然是我们研究的基础,但也不能因此过于依赖已有成果,在一些疑似文书的判断上,还是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精力去关注和解惑。
作者介绍
陈丽萍,女,1977年生,甘肃会宁人。1996-2000年,兰州大学历史系世界历史专业本科;2000-2003年,兰州大学历史系历史文献学专业(含敦煌学)硕士;2003-2007年,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文献学专业(含敦煌学)博士。2007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2019年更名古代史研究所)工作,现为副研究员。主要从事敦煌学及后宫制度史、婚姻史的研究。已出版专著两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
编者注:原发表在黄正建主编《中国古文书学研究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5月,125-159页。此次推送时作者略有增改。引用请参见原文。转载自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中国古代经济研究中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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